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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2013年6月25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请及时报送我部社会科学司。

                                    教育部

                                 2013年6月25日

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结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二、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地方、高校三级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以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为中心,以提高理论素养为基础,以创新方法为载体,以强化科研能力为支撑,以完善制度措施为保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通过全员培训、骨干研修、在职攻读学位、国内考察、国外研修、以项目选人和选人给项目等多种途径,努力造就数百名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领军人物、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数千名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高、业务精湛、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建设数万名坚持正确方向、师德高尚、业务熟练、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三、培养途径和措施

(一)培训计划

1.骨干教师研修项目

(1)国内研修项目。以中宣部、教育部名义每年联合举办6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分别面向本专科和研究生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并开展培训方案研究、培训核心课程建设。每期规模为100人,培训时间为3周,年培训600人,5年共培训3000人。

(2)国外研修项目。每年组织40名左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国外进行为期3个月的学习研修,5年选派200人。

2.示范培训项目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通过部级示范培训和省级教育部门培训两级培训方式,对全国高校承担本专科和研究生相关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其中,教育部负责部级示范培训,2013年进行新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培训,培训2000人左右;2014-2016年培训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逐年确定;每年举办2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班,每期培训教师200人,5年共培训2000人。

3.专项研修项目

加强分类指导,针对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西部地区高校及各种类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特殊性,组织开展专项研修。每两年举办一次高职高专“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培训班,适时举办中西部地区高校及各种类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题研修班。

4.社会考察项目

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需要,建立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推动骨干教师国内社会考察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每年暑期教育部组织200-300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赴我国重要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和西部地区等进行国内社会考察,时间7天,5年共组织1000-1500人。各地各高校要依托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广泛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社会考察。

5.攻读博士项目

每年依托全国高校第一批19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招收100名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的在岗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启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士后培训项目,依托部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培养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学术专家和教学带头人。

(二)项目资助计划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

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设立相应课题,重点加强教学内容深化拓展研究、教学方法创新研究,开展精彩系列评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资源网站建设等,推动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教学体系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不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优秀中青年教师择优资助项目

遴选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勇于创新的中青年教师,以课题项目资助等方式,予以重点培养。通过持续性的经费资助、课题支持和成果展示,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平台。每年选出50人,连续组织3年,共资助150人,每人共资助10万元。

3.拔尖教师国内高级访学资助项目

遴选理论素养较高、教学科研成绩突出、教学效果较好、有志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拔尖教师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做高级访问学者,选配高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进行1-2个学期的一对一全程指导。每年选出20人,组织5年,共资助100人,每人资助5万元。

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文库”出版资助项目

每年组织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著、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理论研究著作成果评选和资助出版工作。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联合攻关、成果评选,每年以专著方式资助出版。

(三)宣传推广计划

1.先进单位宣传推广

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先进经验宣传推广活动,推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建设。5年共宣传推广120个单位,分别在2013年、2015年、2017年度开展。

2.教学团队宣传推广

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教学团队先进经验交流宣传活动。5年共宣传推广100个具有明确发展目标和良好合作精神,年龄职称结构合理、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学团队。分别在2014年、2016年度开展。

3.教学展示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性教学展示活动,5年共推出250名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高、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

本规划由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切实落实教社科〔2008〕5号文件,从实际出发,参照本规划制定本地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五年培养规划,重点落实项目资助、社会考察、宣传推广等计划,并纳入本地本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通过形式多样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理论素养、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教师[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影响。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一些地方和高校对新时期师德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方法陈旧、实效性不强。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高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高校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高校教师师德素养。

二、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原则和要求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高校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高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高校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激发高校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高校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高校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

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要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高校及主管部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及资深教授、荣誉教授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充分激发高校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

广大高校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要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高校要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章程,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五、切实明确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校要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高校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支持高校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