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函〔2014〕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与广东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总结推广基层一线德育工作经验,培育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区特色的学校德育(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下同)工作品牌,为各地各学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学习和借鉴,同时筹备开好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方位、多视角展示广东学校德育成果,为各地各学校搭建德育工作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引导各地各学校加强经验总结和特色培育,进一步激发各地各学校德育工作的创造力和活力,让来自基层的先进典型充分涌现,让一线创造的新鲜经验竞相迸发,营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德育工作氛围。
二、活动项目
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共设置6个系列,包括:
1.“教书育人”系列——“百名优秀德育教师(含学校德育管理人员)”展示活动;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百名优秀学子”展示活动;
3.“以德立校”系列——“百个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
4.“科研引领”系列——“百篇优秀德育论文”展示活动;
5.“聚焦课堂”系列——“百个优质中小学德育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例”展示活动;
6.“实践育人”系列——“百项优秀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各活动项目参展对象、成果要求及参展方法等详见附件。
三、成果运用
(一)德育案例、德育论文、德育课例、实践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入选《广东学校德育“百系列”丛书》和《岭南高校德育文库》。
(二)德育教师、学生展示活动不设奖项,省教育厅对优秀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优秀事迹予以宣传推广,包括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展示、入选《广东学校德育“百系列”丛书》、向德育类杂志推荐刊登以及组织巡回宣讲活动等。
(三)从6个系列中遴选部分优秀师生、优秀成果,在拟于下半年召开的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上进行现场展示、会议发言或书面交流。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将展示活动作为总结、宣传和推广本地本校德育工作经验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深入挖掘,把真正来自基层、源于一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挖掘出来、传播开去;要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类型以及乡村、城镇不同地区,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切实保证推荐参展成果的质量。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高校参展及获奖情况予以通报。
(二)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同时也是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的工作经验征集,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高校均须以单位名义参加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参展时请围绕某一方面工作进行,突出重点和亮点,无须面面俱到。
(三)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稿。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鼓励民族班办班学校推荐民族学生教育相关成果参展(6个系列都可参加),其参展成果不占用地市和学校推荐名额。
有关活动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陈琦,020-37628572)或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联系。
附件:
1.“以德立校”系列——“百个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方案
2.“科研引领”系列——“百篇优秀德育论文”展示活动方案
3.“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6月6日
附件1
“以德立校”系列——“百个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方案
一、承办单位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二、参展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省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高校均须以单位名义参展。
三、参展案例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在德育课堂、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德育队伍、德育机制、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德育、专题教育、家校合作、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德育特色培育和品牌塑造等德育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效果的工作成果···。
2.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实效性,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心理特点,适应现代德育发展趋势,体现时代要求,在解决学校德育热点、难点问题上有一定突破。
3.除已形成工作体系、机制或模式的成果外,一般不宜过于宏观,要求见准招、出实招,工作措施具体。
4.原则上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产生良好影响。
5.字数约2500字,主要内容包括产生背景、理念支撑、主要做法、基本成效、社会反响等。
6.可附加实物佐证材料。
四、参展办法
(一)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可推荐案例20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类不少于5个);高校可推荐案例4个(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类不少于1个);省属中学可推荐案例1个。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初审结果在《汇总表》(附件8)中予以排序体现。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学负责汇总本地区、本校参展案例,包括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佐证实物(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附件2
“科研引领”系列——“百篇优秀德育论文”展示活动方案
一、承办单位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参展对象
全省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
三、参展论文要求
1.凡是2010年以来公开发表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类论文均可参展。
2.必须由论文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1篇。
3.要求在学术上有创见,能正确阐明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
四、参展办法
(一)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可推荐论文20篇(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类不少于7篇);高校可推荐论文4篇(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类不少于1篇);省属中学可推荐论文1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党史研究》、《教育研究》等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受推荐数额限制。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初审结果在《汇总表》(附件8)中予以排序体现。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学负责汇总本地区、本校参展论文,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附件3
“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
推荐单位(市教育局、高校或省属中学,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说明:以下为汇总表样式,表格电子版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组织机构”—“思政处”—“通知公告”下载使用。
具体链接为www.gdedu.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xzzjy/tzgg/index.html。
三、案例系列
序号 |
参展单位 |
案例主要负责人 |
案例主要贡献者(2名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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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四、论文系列
序号 |
题目 |
作者 |
发表期刊 名称、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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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称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