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
为有效完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绪论第三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第四章第三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教学任务,也为净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道德风尚和文明程度,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教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本学期初制定的实践教学计划,思政部德育教研室决定2009年10月至12月开展白云校园“荣、耻”图片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开展的理论依据
1、绪论第三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
2、第四章第三节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
一、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
09级全体本科学生
二、实践教学任课教师
邓建军、邢增銮、张阿兰、冯婉玲
三、实践教学的时间及形式安排
(一)白云“荣、耻”图片搜集
时间: 2009年10月9日—12月15日
地点:校园内
负责人:邓建军、邢增銮、张阿兰、冯婉玲
(二)白云“荣、耻”图片选择、制作
时间:2009年12月15日—12月25日
负责人:邢增銮、张阿兰
(三)白云“荣、耻”图片展出
时间:2009年12月26日
负责人:邢增銮、张阿兰
四、活动费用来源
从本部门经费预算中支出,具体经费预算见下表:
项目 |
经费 |
购买纸张、颜料 |
70元 |
购买图片修饰材料 |
70元 |
图片打印制作 |
180元 |
总计 |
320元 |
五、组织指导教师课酬
每位指导教师各计工作量3学时,包括组织、指导学生和批改学生心得体会等工作量。
妥否,请批示 !
思政部
200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