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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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工委思函〔20151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59号),让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旗帜鲜明地站在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活动,由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在每学期开学初为本校学生讲授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第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第一课”以现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规定的四门课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为依据,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点、学生特点、主讲人特长以及大学生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确定讲授内容,以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构筑中国梦,以积极的人生观鼓励大学生对中国精神的追求,以科学的世界观帮助大学生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坚定大学生跟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决心。

二、教学形式:“第一课”以专题教学为基本教学形式,面向普通教学课堂授课,也可向同年级学生集中授课。鼓励高校书记、校长完整讲授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三、教学实施:各高校要重视“第一课”工作,主讲人确定教学内容,教务部门纳入人才培养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门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利用校园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第一课”影响力、辐射力。

请各高校于315日前将“第一课”活动情况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周中桅,020-37627462jytsxzzjyc@163.com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