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办函〔2013〕1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作了修订,新版教材即将出版发行。为做好新版教材的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年度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现定于6月下旬举办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高级培训班。此次培训由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指导、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基地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省内外专家作课程专题辅导报告,教学观摩和研讨。
二、参加培训对象
各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全体任课教师;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6月28日下午2:30至6:00报到,6月29日至30日培训,培训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新桃园酒店。
四、培训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会议费400元。会议费及交通费、住宿费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学校按广东省粤财行〔2007〕229号文件规定报销。会议所需其他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请各高校和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并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xhszu@163.com。同时以学校为单位将参加培训教师须缴交的会议费总金额转账至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大学,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账号:11014499962003)。会议费发票将在报到时发给各单位与会代表。联系人: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办公室 刘超荣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6128、13502868596;胡跃娜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816、13728632086。
附件:1.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高级培训班报名表下载点击此处
2.会议地点示意图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