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处函[2012] 40号
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定于2012年6月15日至19日在深圳大学举办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省内外专家学术报告;省内外专家辅导报告;《基础》课教学研讨。
二、参加人员
我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全体任课教师,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培训班期次安排
第一期:2012年6月15日至17日,培训对象为全省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
第二期:2012年6月17日至19日,培训对象为全省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
四、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本科院校:2012年6月15日下午2:30至6时;高职高专:2012年6月17日下午2:30至6时。
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新桃园酒店。
五、其他事项
1.培训班由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委托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研究基地举办。培训班收取会议费400元/每人,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以上费用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培训班的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2.请各单位务必在2012年6月10日前填写报名表格,并将电子版发回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超荣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6128、13502868596;胡跃娜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816、13728632086。E-mail:pxhszu@163.com。
3.请各单位务必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将本单位参加培训教师的会务费总金额转账至如下账户。户名:深圳大学,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账号:9204103010103。会务费发票将在报到时发给各单位与会代表。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高级培训班报名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