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办函[2012]2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函[2008]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部社科司决定开展2012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教学基本功过硬,能准确熟练地把握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析事明理,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评价在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名列前茅。。
4.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2年5月30日),50周岁以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二、评选原则与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各高校(含部委属院校)按照要求推荐候选人,每所学校限推1名。
三、其他要求
请各高校于5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和候选人45分钟左右课堂教学实录光盘一张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候选人推荐表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gdgxszk@163.com。
联 系 人:关春杰
联系电话:020—37628355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510080)
附件:2012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